中新“3 2”本硕连读(园艺)国际班招生细则-ag旗舰厅官方网站

 中新“3 2”本硕连读(园艺)国际班招生细则-ag旗舰厅官方网站
  • 中新“3 2”本硕连读(园艺)国际班招生细则
  • 来源于: 
    发布时间: 2019年03月05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我校本科教育的改革发展,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拔尖创新人才,我校园艺园林学院与新西兰梅西大学农业与环境学院协商启动了东北农业大学-新西兰梅西大学3 2”模式的园艺本硕连读联合培养项目,为东北农业大学优秀学生创造直接进入新西兰梅西大学深造的机会。根据我校与新西兰梅西大学签订的《“3 2”本硕连读联合培养协议》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3 2”园艺本硕连读联合培养项目是指经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园艺国际班本科学生在完成了大学3年的本科课程后,到新西兰梅西大学用2年时间同时完成东北农业大学的本科第4学年的实践课程和新西兰梅西大学硕士课程。

第二章选拔标准与程序

第三条园艺国际班的生源采用校内选拨形式,与学校优秀新生转专业同步进行,每年由符合学校转专业条件的理科新生中择优选拨25左右人组成。先期保持一个班规模。

第四条本项目学生校内选拔工作由教务处和园艺园林学院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项目候选人应符合《东北农业大学学生转专业、转学管理实施细则》文件中转专业的相关要求,达到转专业的基本条件且英语成绩突出的学生。

第六条经选拔进入园艺国际班学习的学生,前三年所修学分应符合我校园艺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出国前要求成绩达到b平均分(75%)或以上成绩。学生出国前英语成绩应达到梅西大学要求的雅思6.5分以上(单项分数不低于6)或规定的托福成绩。

第七条学生雅思或托福成绩不满足梅西大学入学要求根据当年具体情况,经学校和梅西大学共同商议同意,参加梅西大学组织的16英语入门衔接课程(自费),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入学,但是学业年限延长16

第八条梅西大学将在第三学年派人来我校考核中新园艺国际班学生,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梅西大学学习,学生不能满足梅西大学入学要求,继续在东北农业大学就学,按我校园艺专业本科生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第三章学籍管理

第九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我校有关学籍管理规定,该项目学生出国后,学校为其保留学籍一年。

第十条该项目学生出国后,由梅西大学负责组织实施其第4学年本科实践教学环节,并及时向我校提供相应的成绩单或证明,成绩参照“东北农业大学选派在校学生出国留学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录入该生成绩档案。

第十一条学生本科毕业答辩由中新双方共同组织(可采用现场答辩或远程答辩方式)。

第十二条学生成绩经审核达到我校园艺专业本科毕业要求的,颁发东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三条该项目学生在赴新西兰学习的1年内,如确实不能适应在梅西大学的学习生活,可申请回校复学到园艺专业学习,如果已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可申请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第十四条回校复学的学生,按园艺专业培养方案修读未完成的专业课程,其在梅西大学学习期间通过的本科专业实践课程学分予以认定。若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学士学位。未达到毕业要求,按照《东北农业大学本科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该项目学生在新西兰进行本科学习期间,如违反新西兰国家的法律,受到刑事处罚的,或被驱逐出境的(因国家关系导致的除外),或被梅西大学勒令退学的,按照《东北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十六条赴梅西大学留学的学生须在我校交满3学年的全部学费,出国期间我校不再单独收取学费

第十七条该项目学生在梅西大学学习期间,学校以及园艺园林学院与梅西大学农业与环境学院保持密切联系,保障协议的执行。学校将委派相关部门负责人赴梅西大学实地了解协议执行情况和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

第四章学位授予

第十八条中新园艺国际班学生完成我校园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所有课程并考核合格后,按教育部和我校毕业要求和相关规定为其颁发东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完成新西兰梅西大学硕士学业后,由新西兰梅西大学按其毕业要求和相关规定为其颁发硕士文凭。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赴新西兰梅西大学留学的学生在新学习期间,须遵守新西兰国家的法律、梅西大学的校规和我国对外交往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赴梅西大学留学的学生在新西兰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全部自理。

第二十一条根据办项目协议商定,我校赴梅西大学留学学生可享受梅西大学标准学费15%的折扣。

第二十二条具体实施由园艺园林学院负责。实施过程中未涉及到的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属于校内管理方面的问题,由园艺园林学院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第二十三条我校鼓励获得梅西大学硕士学位的学生回校攻读博士学位,采用申请考核制,不需要参加博士入学考试。

第二十四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东北农业大学教务处、国际交流处、园艺园林学院负责解释。

     如有问题,请咨询55190204王老师;55190912张老师。

网站地图